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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免费住家看宠物”引纠纷,社交媒体“互助托管”靠得住吗?

时间:2025-05-06 08:35:00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高靖凯)张女士通过社交媒体找到“爱宠人士”李女士,双方约定李女士在法定假期间免费住家,帮助照顾宠物猫并使用房屋,李女士向张女士支付押金2000元。后张女士发现李女士在约定期间内擅自离京,遂扣押李女士部分押金,双方为此诉至法院。

李女士诉称,其在社交媒体上看到张女士发布的“假期免费住家照顾宠物猫”的信息,考虑自己留在北京,遂联系张女士,双方就住家照顾宠物猫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还向张女士支付押金2000元。后张女士提前回到家中,要求李女士搬离房屋,经双方沟通后,张女士仅退还押金600元,剩余押金未退,故诉至法院要求张女士退还剩余押金1400元并支付法律服务费500元。

张女士辩称,双方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达成“住家看猫”的约定,张女士也收到李女士转账的押金2000元,押金1400元未退还是因为在约定住家期间,李女士通过摄像头查看宠物猫情况时,无法查看猫咪情况。经过询问李女士后,李女士没有打招呼离京回家,导致猫咪无人照料。张女士不得已提前回京,发现猫咪健康出现问题,遂要求李女士搬离房屋,同意退还押金600元。

庭审中,张女士辩称扣押1400元押金是因为李女士有5天违约离开,按照每天200元计算共计1000元,另有200元是对猫咪照顾不周的损失赔偿,张女士还提出李女士未经其同意使用床品,故扣除对床品的使用费用2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尚有调解基础,分别询问双方调解意向,双方虽然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对“免费住家看猫”“押金担保”等内容已有约定,李女士此前答应免费住家看猫,但是在看猫过程中确实离家导致无法连续照顾猫咪饮食,猫咪健康存在问题。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张女士与李女士达成调解,张女士当庭退还李女士押金600元。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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