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的决定
闽政文〔2025〕1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第七届世界闽商大会以来,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涌现出一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回报社会的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丁明忠等95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名单附后)“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积极进取、再创佳绩,更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希望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闽商精神,始终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表彰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中国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