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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时间:2025-07-26 06:06: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全省约261万名退休人员。

《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4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公平与效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同办法调整。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29元调整增加。

挂钩调整部分由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两个部分构成。

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照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按年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发给0.35元;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0.7元。

假设某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为36年7个月,缴费年限按年累计后,剩余月数为7个月,剩余月数按1年计算,那么该名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调整增加的金额为:37年×0.7元/年=25.9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按照2024年12月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的0.66%调整增加。

假设某退休人员202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800元,那么该名退休人员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的金额为:3800元×0.66%=25.08元。

适当倾斜是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部分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对这两类人群的重点关怀。

其中,高龄退休人员:对2024年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2024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福建省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先补齐到福建省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后再参与本年度调整。

编辑:陈佳卉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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