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市民卡(医保卡)丢失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使用医保: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支付结算。
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国有商业银行手机APP激活电子医保卡。
垫付费用后报销
在挂号时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
定点医院结算时,个人先垫付费用,再通过单位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电子社保卡
申领电子社保卡代替实体卡使用,涵盖社保查询、医保查询等功能。
医保亲情账户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亲情账户”,家庭成员可使用参保人的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权益。
快速制卡
向社保中心申请后到指定银行办理快速制卡,新卡在银行领取激活后即可使用。
无卡结算
凭身份证到医保中心申请办理无卡结算,限用于指定定点医院的住院结算。
补办医保卡
拨打12333电话预挂失,然后携带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柜台办理补办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注意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12333获取最新信息。需要帮助的话,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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