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的补缴流程如下:
单位经办人填写补缴文件
单位经办人需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携带必要文件到办事处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中心柜员处理并存款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银行窗口确认并记账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注意事项:
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且补缴时段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个人补缴业务,可以直接由银行网点受理。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补缴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及补缴原因说明等。
建议:
单位在办理公积金补缴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补缴流程顺利进行。
若补缴金额较大或补缴时段较长,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确保补缴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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