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怎么样算破产

时间:2025-01-05 23:58:36

破产的法律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债务人不能偿债:

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已到期、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时,可认定为破产。

资不抵债: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明显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无法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方式清偿债务,并且这种丧失清偿能力是客观的,非主观上不愿支付。

停止支付到期债务:

如果债务人连续停止支付到期债务,且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程序: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后,将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重整与和解失败:

企业法人若进行重整失败,或和解失败且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也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

企业解散未清算:

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综上所述,破产的认定涉及债务人偿债能力、资产状况、清偿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最终需通过法院的宣告和相关程序的启动来确定。建议在面临破产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遵循法律程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