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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认可怎么办

时间:2025-01-05 06:26:21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认可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出复核申请

当事人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准备材料

复核申请书:载明复核请求及陈述理由。

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证据材料:尽可能提供能够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材料。

受理审查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复核申请后,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全,会告知一次性补正。

受理复核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在30日内进行审查。

复核结果

一般来说,复核结果可能有三种:维持原认定、撤销认定并责令原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直接更改责任比例(比较少见)。

诉讼途径

如果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然不认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

及时申请复核: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以便有足够的机会重新审查事故责任认定。

准备充分证据:在申请复核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复核请求,以提高复核成功的可能性。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对复核程序或结果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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